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嗯!!

終於又到了這個日子

一年總有2次會遇到如此窘境的時刻

西洋情人節 v.s 七夕

若要問我,兩者相比,哪個較令人討厭

不用說,絕對是2/14


你問我為什麼?

一來,它沒有感人肺腑的故事

二來,誰規定巧克力是愛情象徵

三來,沒有情人我不開心是不行唷!!

總而言之,就是不喜歡..


七夕好歹有個牛郎.織女和銀河 ﹝其實我沒看過﹞

214 咧!! 有什麼!? 一堆閃光而已 ﹝劈磚﹞


身為一個敬業的好孩子(鄉民!?)

是絕對不該在那天上街的

為了避免社會案件增加

政府應該呼籲閃光 那天儘量不要出門才對


你問說為什麼是呼籲閃光 不是呼籲鄉民喔?

因為:你覺得失控的鄉民會聽你的話嗎?

因為:如果閃光不聽,那是他們的宿命!!


說到最後,提醒各位

遇到這種節日.. 千萬不要上街去人擠人

一個不小心,男(女)朋友就擠丟了

好好的情人節就變你一生的痛﹝被分手了﹞

就是這樣~ Bye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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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nkhlov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